2007年4月14日 星期六

SBL》決勝期犯規 不道德


時報資訊2007/04/14 08:52 記者:【葉基/台北報導】



最後決勝階段,領先球隊取得控球權,球還未發進場內,守方球隊採取犯規戰術凍結時間,裁判要判決守方球員普通犯規或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?


昨天SBL技術委員會裁判、教練,檢討上周日裕隆險勝台啤的案例。最後30幾秒,領先1分的台啤發中場邊線球,但球還未發進場內,裕隆球員先行犯規凍結時間,林志傑兩罰未進。裕隆呂政儒最後0.6秒命中3分球,反以2分逆轉獲勝。


東風隊總教練許晉哲提問,此一案例既開,未來在決勝關鍵期,落後球隊在對手球還未發進場內前先行犯規,將能完美凍結時間。


SBL裁判長黃朝和提出更正,上周日裕隆、台啤在最後決勝階段的判決,應判罰裕隆隊球員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,而非普通犯規。


問題來了,何謂「決勝關鍵期」?有裁判說「決勝關鍵期」意指延長賽,也有裁判說是最後2分鐘或最後30秒。緯來隊技術顧問劉志威、台啤隊總教練閻家驊、東風隊總教練許晉哲、東森隊總教練邱大宗紛紛要求裁判做出明確定義。


部份裁判提議,從第1節到比賽結束均援用此一判例,裁判長黃朝和裁決下季再實施;但部份裁判提議打鐵趁熱,從昨晚起對上列狀況採統一執行違反運動道德的判罰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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